1、网络注册报名时间:至挂牌截止日15时止。 2、看样时间(车辆禁止移动):挂牌公告期内。(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以委托方安排为准)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 看样地点:宁兴国贸大厦地下停车库一楼。 看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86924709; 3、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网络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上午10点。 4、成交手续办理及款项收取: 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44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5、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 ①受让方办妥成交确认手续后,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加盖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章的《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机动车权属转移登记手续。②受让方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完成车辆过户或提档,具体以转让方安排为准。提档后需将车辆转到异地登记上牌的,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异地转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由此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移登记等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③受让方需在宁波完成车辆过户或办妥提档手续后方可提车。 6、保证金退回: ①成交保证金: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自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扣除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提供新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且经转让方确认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②未成交保证金:确定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7、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