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BJ1V01尼桑旧机动车拍卖公告
2025年10月27日浏览量:350

浙BJ1V01尼桑旧机动车(不包括原车牌照)

 转让底价: 0.400000 万元     项目来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编号:NB2025ZC001515

· 保证金: 10,00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挂牌时间:2025-10-28 至 2025-11-03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仇先生/18957868812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NB2025ZC001515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浙BJ1V01尼桑旧机动车(不包括原车牌照)

转让底价(万元)

0.400000

挂牌日期

2025-10-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1-03

资产概述

 

机动车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机动车品牌

尼桑

原车牌号码

浙BJ1V01

车架号

 

注册日期

2013-11-12

发证日期

2017-07-17

颜色

使用年限

暂无

数量

1

排量

2388ml

排档

暂无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暂无

年检至

2025年11月

交强险

2025年11月12日15:00

其他说明

登记变更

车身颜色:黄   登记变更日期:2013-12-11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0-28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网络注册报名时间:至挂牌截止日15时止。

2、看样时间(车辆禁止移动):挂牌公告期内。(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以委托方安排为准)转让标的以实物看样为准,照片仅供参考。

看样地点:宁兴国贸大厦地下停车库一楼。

看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86924709;

3、网络竞价: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网络竞价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上午10点。

4、成交手续办理及款项收取: 受让方在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办理还需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托人身份证原件)到产权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44办公室)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按甬产权〔2022〕2号文件收取)。

5、转移登记及交付手续: ①受让方办妥成交确认手续后,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加盖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章的《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凭《成交确认书》办理机动车权属转移登记手续。②受让方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完成车辆过户或提档,具体以转让方安排为准。提档后需将车辆转到异地登记上牌的,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异地转移登记相关流程及手续,由此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移登记等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③受让方需在宁波完成车辆过户或办妥提档手续后方可提车。

6、保证金退回: ①成交保证金:受让方按照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自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扣除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提供新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且经转让方确认办理完毕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②未成交保证金:确定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7、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4701012300349916(在线结算) 开户行:中信银行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5-10-10

评估报告文号

银信评报字(2025)甬第0176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0.400000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溪口镇中山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

裘松雷

注册资本(万元)

9,2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200728103512F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8957868812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574-87195400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nbcqjy.org/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保证金转账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面和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重要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纳仅接受网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二、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不包括原车牌照。
三、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四、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要求退还保证金、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竞买视为同意:本转让标的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及办理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缴清车辆或有违章罚款、证件补办、补办年检和保险、车辆变色、环保检测、车辆过户登记、经纪代理服务及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被其他单位或部门收取的任何费用)和不能过户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六、买受人须将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过户发票(发票金额须为竞价成交金额,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必须一致),提交至委托方,方可退取保证金。
七、发票金额与成交金额不相符或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不一致的,我中心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
八、非宁波户口竞买人因非宁波户口所造成的不能上牌后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