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电子比选公告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以电子比选的形式确定宁波国展中心9-10号馆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报名开始及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 日13时30分 2023年06月15日14时00分)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审核通过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登记备案;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6、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供应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公示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查询,如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预算金额:124122.00元。
三、服务内容:宁波国展中心9-10号馆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四、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为 124122.00 元(含税),比选响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照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本项目比选响应报价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如有)、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招标服务费(3000元)、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
六、比选响应保证金:
1、金额:240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4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则应将比选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比选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比选响应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响应文件中。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国际贸易展览中心(http://www.ningbomart.com)、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zhongguanzixun.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991081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孙佳琪、刘霞
联系电话:0574-87977488 传真:0574-87355652-818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