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用车采购项目(重发)询价公告
2021年12月15日浏览量:704

1、采购条件

2021年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保障用车采购项目(重发) 已经列入公司采购计划,采购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人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厢式巡逻车,数量:1辆(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20日历天内。

3、最高限价: 230000元整。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商,在宁波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网点);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4.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 月15 日 9:00 至2021年12 月20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2.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6、本次询价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4000元整。

6.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6.3交纳要求 :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1 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询价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22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shhk.com)、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cmc.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35楼

联系人:林逸昶

联系电话:13586573579

采购代理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7号交通BOBO国际B座805

联系人:叶建挺、池芳、方路吉

联系电话:0574-8837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