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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昆仑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黄鹂新村100号26幢201室房地产资产评估事项公示
发布时间:[2020/9/17 16:26:00] 浏览次数1144

宁波市昆仑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公司”)拟了解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委托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宁波市江东区黄鹂新村100号26幢201室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委托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关于印发<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甬国资发[2019]54号)和《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非重大评估项目核准由集团公司负责。本项评估属于非重大评估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核准,并报市国资委备案。现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核准前对评估项目进行公示:

该项资产评估事项经昆仑公司总经办会议审议决定。

昆仑公司按服务采购规定,通过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机构(原经比选确定)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0年08月20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

评估机构根据评估计划,选派项目组,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完成现场工作、评定估算等程序,形成评估报告书(初稿)。

评估有关的批准文件、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明细表详见附件。

如需查阅评估资料、对本项评估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与集团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人:王晓宇,联系电话:87256520,联系邮箱:422870127@qq.com。

公示日三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