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E330201000000489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2021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已由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列入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附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甬金高速是浙江省“两纵两横十连”公路主骨架的“十连”之一,是浙江省中部一条重要的交通运输干线。甬金高速宁波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42.25km,其中起点(KO+000)至溪口互通(K17+373.643)段,最高限速为100km/h,路基宽26.0米,里程长17.3736 km;溪口互通立交(K17+373.643)至终点剡界岭段 (K42+250),最高限速为100km/h,路基宽24.5米,里程长24.8764km。其中K9+970四角尖隧道左洞1445m右洞1440m、K21+090大庙山隧道左洞1151m右洞1078m;甬金高速2002年11月正式开工,2005年12月通车运营。
2.2招标范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路面病害处治、罩面施工、预防性养护等。
2.3本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2.4工期:2019年7月至2021年11月底(年度工期在每年度第一次工地例会中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明确)。
2.5总造价:80820298元。
2.6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体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为D级的。
3.4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总工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总工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6日 到2019年6月27日,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001 |
5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3671287948 |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9年6 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5.2退还时间详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保证金条款(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shhk.com/)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22楼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4楼
联系人:杨利波、陈小云
电话: 0574-8775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