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聘管理相关规定,此次招聘经初审、面试等环节审核,拟录用张丹娜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从2018年12月12日起至12月18日止。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拟录用岗位 |
张丹娜 |
女 |
1992年12月 |
高中 |
宁波市职业 高级中学 |
高速公路收费员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要求举报者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74-87848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