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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交通监控外场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8/8 11:16:00] 浏览次数1193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4204001

项目名称:2018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交通监控外场设备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交通监控外场设备改造工程已列入公司年度计划,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全长42公里,所辖洞桥、溪口、班溪3个收费站,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一个,有隧道四座其中四角尖隧道长1445m、大庙山隧道长1078m、桕坑隧道长139m、两头乌隧道长1173米(1#隧道5622#隧道467米)。

招标范围:甬金高速宁波段的全线环境检测设施、交通量检测设施及隧道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第8篇工程量清单),内容包括监控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验收、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

工期:施工期10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保修期从缺陷责任期满后计算)。

工程造价:2335343元。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强制性资格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信用等级不得被评为D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标段划分:1个。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卷第12篇规定的强制性资格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8 7 日至2018 8 28 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1):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300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147121828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82816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同时退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31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nbgz.gov.cn)、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shhk.com)、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22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4-87891849

招标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41401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姚海娜

电话:0574-8797748087731619

    传真:0574-8735565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