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GBB2018-069
项目名称:2018~2019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2019年G1512(甬金高速)宁波段养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甬金高速是浙江省“两纵两横十连”公路主骨架的“十连”之一,是浙江省中部一条重要的交通运输干线。甬金高速宁波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42.25km,其中起点(KO+000)至溪口互通(K17+373.643)段,最高限速为100km/h,路基宽26.0米,里程长17.3736 km;溪口互通立交(K17+373.643)至终点剡界岭段 (K42+250),最高限速为100km/h,路基宽24.5米,里程长24.8764km。甬金高速2002年11月正式开工,2005年12月通车运营。
2.2 项目建设地点: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
2.3 项目规模:2018年工程造价约3050万元(含路面病害整治、交安设施改造工程,溪口管养中心、溪口西办公楼装修、机电外场设备改造工程等专项养护工程);2019年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含路面病害整治、桥梁病害维修加固、隧道病害处治、收费计算机及视频改造、不停车收费双通道建设等专项养护工程)。具体监理的工程项目名称及造价可能有所变动,以实际施工项目及中标价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6 招标范围: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2018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含路面病害整治、交安设施改造工程,溪口管养中心、溪口西办公楼装修、机电外场设备改造工程等专项养护工程监理服务;2019年度拟实施的项目含路面病害整治、桥梁病害维修加固、隧道病害处治、收费计算机及视频改造、不停车收费双通道建设等专项养护工程监理服务。
2.7工程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否则拒绝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5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告知书为准)。
3.8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06-13 16: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07 到2018-06-22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10000 元 整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001 |
1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72773162506 |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2):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6-22 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5.3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7 日09时30 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nbgz.gov.cn)、宁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shhk.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15楼
联 系 人:王玲、唐虹波
电 话:15267880783
传 真: 0574-87355652-803